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将陕西柞水溶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修编(2018年-2037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宜公示如下,以征询公众对规划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陕西柞水溶洞国家地质公园北起九天山庙沟口,南至柞水与镇安县界,西起灯盏窝,东至殷家湾与小岭镇乡界,公园总面积63.37km2。
2、总体目标
保护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和生态环境,突出地质公园资源特征,通过合理规划,逐步发展科普科教旅游、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展现秦岭中低山地貌和陕南文化风情,提升秦岭旅游档次,建设西安最具地学科学特色的高品位后花园,成为柞水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帮助园区人民脱贫致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柞水县社会经济的进步。
3、规划分区
公园地质遗迹有三大组合特色,第一类是溶洞地质遗迹,第二类是泥盆系岩相剖面,第三类是小磨岭杂岩,分布在九天山景区;从地理区位上看,这三类地质遗迹连片分布,因此,从园区划分考虑,整体划为一个园区。下分四大景区:溶洞景区、九天山景区、泥盆系岩相剖面科考景区、东西甘沟(终南大峡谷、银杏谷)景区。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
规划区内共设停车场6处,均为地上生态停车场,周边植被覆盖程度较好,汽车尾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小。
规划区内餐厅燃用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和电,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燃料废气产生量较小且为间歇式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公园内污水可依托石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农家乐餐饮废水建设隔油池,餐饮废水隔油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厕所粪便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
规划区内噪声污染主要为省道车辆噪声、公园内科考道路(小火车环线噪声)、抽油烟机、给水泵等设备噪声以及游客服务集散点、游人喧哗产生的社会噪声。
给水泵等设备在采取布置在设备间内及相应的隔音、消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不大;车辆噪声和游人喧哗噪声一般产生在昼间,为间歇性排放,夜间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规划区内固体废弃物为游客、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抛弃的果皮、饮料罐、食品、纸盒、塑料袋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柞水县生活垃圾场卫生填埋处置。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处置率为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主要为土木工程建设时所产生的土地扰动、侵占以及对野生动物等的影响,表现为对林地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和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集中在公园内林区道路及各景点附近,影响范围相对有限,不会减少生态系统的数量,不会改变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规划完成后随着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可得到一定的生态效益。
三、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公园内餐厅、农家乐燃用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和电),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得低于85%,同时餐厅油烟废气排气口应高于建筑物3m,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以免对公园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为减少机动车驶入景区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乘车游览的游客应将自备车停放在景区外指定停车场,由游览电瓶车统一将游客带进各景区游览观光。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区内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和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厕所粪便水,评价建议公园内污水依托下梁镇石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另行建设污水处理站,农家乐餐饮废水建设隔油池,餐饮废水隔油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厕所粪便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给水泵等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房间内放置,对餐厅油烟净化设施风机等加设消声器;加强对区内水泵、风机及餐厅油烟净化等设备日常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因设备故障而产生较大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规划公园内各景观项目设垃圾箱,垃圾清运车一辆,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柞水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垃圾清运车辆应自带垃圾渗滤液收集装置,避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根据区域环境特点,生态保护措施主要分为防治措施和恢复措施,包括植被恢复措施、工程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等,在采取了相应措施后,规划开发造成的不利影响将得到一定缓解、补偿和恢复。
四、规划环评结论
陕西柞水溶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修编总体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的要求,在确保公园内废水处理达标全部回用的前提下规划选址基本合理。规划实施后有利于保护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和生态环境,突出地质公园资源特征,通过合理规划,逐步发展科普科教旅游、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展现秦岭中低山地貌和陕南文化风情,提升秦岭旅游档次,建设西安最具地学科学特色的高品位后花园,成为柞水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帮助园区人民脱贫致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柞水县社会经济的进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七、意见反馈范围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柞水县溶洞景区管理处
邮编:711400 通讯地址:柞水县下梁镇石瓮社区
联系人:盛祥旺 联系电话:0914-4329698
邮箱:545446516@qq.com
评价机构名称: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710054 通讯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
联系人:赵 工 联系电话:029-87821766
邮箱:545380790@qq.com
柞水县溶洞景区管理处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陕西柞水溶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修编(2018年-2037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陕西柞水溶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修编(2018年-2037年)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